2005年11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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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三角法学论坛为民企发展支招
韩杼滨、夏宝龙出席并讲话
  本报讯 11月20日,第二届“长三角法学论坛”在杭州举行。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、专职副会长罗锋,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出席论坛开幕式。沪、苏、浙三地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民营企业家15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。
  本届论坛由沪、苏、浙两省一市的法学会共同主办,浙江大学法学院、浙江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、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、浙江省律师协会、浙江省法学会联合承办。论坛以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”为研讨主题,探讨了民营经济的宪法保障、民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等相关问题,并收到各类研究成果100余篇。
  韩杼滨在讲话中指出,随着“长三角”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推进,省市之间的法制环境和法制建设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。两省一市法学会要加强合作与交流,组织广大法学、法律工作者,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、全局性、前瞻性的法治问题开展研讨,参与“长三角”区域合作中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,主动向立法机关、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重要的法律对策建议,提供应用性较强的法学研究成果,努力成为保障“长三角”经济发展进程中法制建设的“思想库”和“智囊团”。
  夏宝龙代表中共浙江省委,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祝贺。他指出,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推进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程中,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。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推进,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建设,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。浙江将立足实践,总结经验,积极探索,不断完善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,继续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,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。
  “长三角法学论坛”由沪、苏、浙三地法学会发起,其主要任务是,加强法学法律界的学术交流,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共性的法治问题开展研讨,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  本报记者
    本届“长三角法学论坛”详细内容请见今日七版